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了确保海淀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够依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委经过深入研究和讨论,并经区政府审批同意海淀外教一对一,特地制定了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两个确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稳固“四个自信”,切实履行“两个维护”。深入执行党的教育指导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教育发展的核心位置,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的指导思想以及教育部提出的相关工作指令,坚守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于新时代的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发展的理念,打造新的发展框架,提升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需求、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四个服务”能力,全力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不断优化区域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海淀外教一对一,严明入学秩序,强化入学管理,保障本区域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能够平稳且有序地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统筹规划,加强保障措施,严格认真执行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工作。
秉持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公益性的原则,我们致力于巩固现有成就,科学地调控预期,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能够公平地享受到义务教育。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入学视为规范学校管理的关键步骤,严谨执行入学流程,严肃对待纪律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保障入学过程的平稳和有序。
三、小学入学条件及方式
小学入学条件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对于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若要在海淀区提出入学申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一项:
1.具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海淀区持有合法的住宅类房产证明,并且在该区域实际居住。
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若在海淀区工作、居住时间较长,并且满足在海淀区连续单独租赁并实际居住超过三年的条件,已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完成登记备案,且一方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拥有合法稳定就业超过三年的记录。
经审查合格,享有本市户籍待遇的适龄儿童群体,涵盖由区台办确认的台湾同胞子女、由区侨务部门确认的华侨子女、由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确认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以及那些正在办理随军进京落户手续、符合相关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同时,还包括父母一方拥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本市非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交在京工作就业的相关证明、在京实际居住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的居住证件以及全家的户口簿等必备材料,并且要经过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联合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查程序。
小学入学方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入学适龄儿童海淀外教一对一,需按时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完成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的收集工作。其法定监护人需对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进行真实、准确、全面的填写,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防止因信息问题影响儿童的正常入学。我们区正积极推进以多校划片为核心的入学模式,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就近入学机制。
符合小学入学资格的第一条或第二条规定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携带全家户口簿、房产相关证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文件,前往指定的学校进行入学资料的审核。
适龄儿童若满足小学入学条件中的第三条或第四条,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携带相应材料,由所在学区及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无误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然后按照要求获取《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前往指定学校进行登记,以便在区内进行协调处理。
达到小学入学资格第五项要求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由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确认,随后按照要求获取《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前往指定学校进行注册,以便在区内进行协调处理。
适龄儿童若满足海淀区入学条件,便有权向经区教委批准、具有当年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依据个人意愿自主填写志愿表。若报名人数超出民办学校向社会招生名额,将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四、初中入学条件及方式
初中入学条件
年满规定小学教育毕业年龄的青少年,若欲在海淀区申请就读初中,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一项:
持有海淀区学籍的,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经过审核合格的、非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学生学籍注册地不在海淀区,然而其家庭户口位于海淀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海淀区内的合法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于此地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经审核通过的适龄少年,若其户籍属于本市,则包括以下几类:由区台办确认的台湾同胞子女、由区侨务部门确认的华侨子女、由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确认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这些博士后研究人员目前在京且在站)、以及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此外,还包括父母一方拥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少年。
适龄少年若非本市户籍且学籍,但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居住,欲在海淀区就读初中,则监护人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北京市居住证以及全家户口簿等必要文件,并需通过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联合相关部门的审核程序。
初中入学方式
九年一贯制教育体系确保学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小学毕业生无需参加升学考试,即可直接进入本校的初中阶段学习。
小学毕业生需依照一定比例进入对口直升的中学就读。满足对口直升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应依据个人意愿提交入学申请。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名额,将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录取名单。
公办初中接受学生注册入学。凡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标准的小学毕业生,需在区教委指定的区域内,根据个人意愿提交入学申请。若申请人数多于招生名额,将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录取名单。
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有资格申请进入经区教委认可、当年具备招收寄宿生资格的公办学校(班)就读。他们需依据自愿原则提交入学志愿。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名额,将采取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海淀区初中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生,有资格向经区教委认可并拥有当年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提出入学申请。他们需依据个人意愿填写志愿。若报名人数超出民办学校向社会公开招生名额,将采取派位方式决定录取名单。
小学毕业生若满足海淀区初中入学标准,通常情况下,将根据其就读小学所在的招生区域进行派位分配入学。
五、落实资格审核,完善入学方式
落实入学资格审核
区教委将携手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住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对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相关单位将负责入户调查,杜绝任何弄虚作假现象。此外,还需对合法稳定的工作和实际居住条件进行细致审核,并对空挂户、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等非住宅类不动产进行全面的审查工作。
各学校需主动指导家长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条文,挑选恰当的入学渠道,并真实地提交入学所需文件。
持续完善入学方式
只有持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其实际居住地与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合法拥有的住宅类房产地址不符,此类问题将在区内进行协调处理。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于户籍自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域迁入海淀区的适龄儿童,在申请小学入学时,将不再依照划片学校进行登记;同时,对于海淀区户籍但学籍不在海淀区的本市小学毕业生,若其户口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在京的合法房产地址不匹配,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时,也将由区内进行协调处理。这些政策将继续执行。
持续实施“六年一学位”规定:需对适龄儿童的入学登记地点、就读学校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与2018年及以后在此登记地点的入学记录进行对照。自住房登记用于入学之日起,原则上在接下来的六年里,该住房只能提供一次入学学位的机会。(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不受此限。)
持续实施“九年一贯制学校统一学位”的规定:自2022年开始,对于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报名入学的住宅,从该住宅地址被用于报名入学的那一年起,接下来的九年里,该住宅将仅能提供一次入学学位的机会。(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不在此限。)
自2019年1月1日起,海淀区新登记并获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宅,在申请入学时,仍将依照电脑随机分配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入学。
自2020年起新建的中小学,包括新增的初中部和小学部,将延续多校划片招生政策,新生录取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进行。新成立的公立学校将依照新建学校的做法进行管理。那些经区教委审核批准,与中学建立对口直升关系的小学,其新录取的小学生,在六年后的毕业升学时,将依照区教委批准的中学对口直升计划进行入学登记。
六、工作要求
依法保障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在相同条件下,优先确保符合要求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就近方便地入学,确保实现“优先保障,绝不拒绝”的目标。特殊教育学校需按时完成新生入学手续。对于烈士子女、台湾籍学生、海外华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全国劳动模范的子女,将依照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特别关照。同时,对于海淀区区级及以上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也将按照既定规定进行处理。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教育机构所举办的学校,均依照区教育局的批准程序,进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入学工作。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区教委依据全区生源的预测数据海淀外教一对一,强化了对入学工作的规划与管控,编制了小学及初中的招生方案,并已向市教委提交备案。未经正式批准,各学校不得自行变动招生方案。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学校需强化招生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进行入学资格的审查,并严格依照区教委所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登记的范围和计划执行。民办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市区教委所制定的统一时间和流程,与公立学校保持一致进行报名、录取和学籍注册,同时严格遵循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相关规定,公开透明地公布收费标准,主要面向海淀区学生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秩序井然。
加强学籍管理
海淀区全面采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对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途径及方法实施全程跟踪记录。北京市的中小学信息系统将依照该平台来创建新生的学籍档案。各所学校需为学生设立正规学籍,严禁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同时,区教委将增强对学籍管理的监督力度。
严肃入学纪律
各类学校必须切实遵循教育部及市区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招生规范。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培训竞赛成果、考级证书等作为录取标准。不得通过面试、测评、简历筛选等方式挑选学生。禁止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通过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活动进行提前招生或选拔学生。同时,初中学校不得在小学未毕业的年级进行违规招生。各学校不得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或国际课程班等称号进行招生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
依据北京市的统一部署,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将迅速向公众发布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及各类相关资讯,同时,将强化对政策内容的阐释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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